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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美术学院关于开展石家庄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Author:  Time:2026-04-23 10:07:31  Browse: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石家庄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石家庄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组织开展“石家庄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重点实验室负责人(主任)应为学术带头人、本科研领域的领军人物,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主持过市级及以上社科研究课题任务项目,或者具有主持其他相当水平的研究课题经验。核心研究团队拥有不少于5名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具有相当研究水平的人员;拥有固定的办公研究场所和开展科研活动必备基础条件。

二、申报要求

根据《石家庄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要求,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石家庄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申请书》(附件2),并提供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石家庄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份。各单位于2026年6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人文艺术研究院。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37360381@qq.com。

联 系 人:杨博洋

联系电话:88595002

联系地址:1A综合楼0118室

详情可随时关注科研工作群。

人文艺术研究院

2026年4月23日



文字、初审:杨博洋

二审:刘天航

终审:张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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